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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导航窗格中,选择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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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活跃事务以打开事务视图切换器下拉菜单,然后选择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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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状态中,选择要停用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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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要停用的状态上,选择该状态的开关。此时状态将灰显。
注意
已停用的状态将显示在面板上,直到从中移除所有事务。不能将事务添加到已停用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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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新激活已停用的状态,请选择该状态的开关。该状态将不再灰显。
注意
每个类别必须具有至少一种活跃的状态。如果类别中只有一种状态,则无法停用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