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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啟動期間將執行個體存放區磁碟區新增至EC2執行個體
當您使用非NVMe執行個體存放磁碟區 啟動執行個體類型時,例如 C1, C3, M1, M2, M3, R3, D2, H1, I2, X1 和 X1e您必須指定要在啟動時連接之執行個體存放磁碟區的區塊裝置映射。區塊型裝置映射必須在執行個體啟動請求或AMI用於啟動執行個體的 中指定。
如果 AMI包含執行個體存放區磁碟區的區塊型裝置映射,您不需要在執行個體啟動請求中指定區塊型裝置映射,除非您需要的執行個體存放區磁碟區數量超過 包含在 中AMI。
如果 AMI 不包含執行個體存放區磁碟區的區塊型裝置映射,則您必須在執行個體啟動請求中指定區塊型裝置映射。
對於具有NVMe執行個體存放區磁碟區的執行個體類型,所有支援的執行個體存放區磁碟區都會在啟動時自動連接至執行個體。
考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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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 M3 執行個體,即使未在執行個體的區塊型設備映射中指定這些執行個體,您可能也會獲得執行個體存放磁碟區。
若要在執行個體啟動要求中指定區塊型裝置映射,請使用下列任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