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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快照還原檔案
若要從快照還原檔案 (Linux 和 macOS 用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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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始檔案仍然存在,而您不希望快照中的檔案覆寫該檔案,請使用 Linux 或 macOS 用戶端重新命名原始檔案,或將其移至其他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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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
.snapshot
錄中,找出包含要還原之檔案版本的快照集。 將檔案從目
.snapshot
錄複製到檔案原本存在的目錄中。
若要從快照還原檔案 (Windows 用戶端)
Windows 用戶端上的使用者可以使用熟悉的 Windows 檔案總管介面將檔案還原到舊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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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還原檔案,使用者請選擇要還原的檔案,然後從內容選單中選擇 [還原舊版] (按一下滑鼠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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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使用者可以從「舊版」清單中檢視和還原先前的版本。
快照中的資料是唯讀的。如果您想對「以前的版本」標簽中列出的文件和文件夾進行修改,那么您必須將要修改的文件和文件夾的拷貝保存到可寫入位置,并對拷貝進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