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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限定範圍的權限考量
使用限定範圍的權限時,請考量下列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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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使用範圍許可,將資料庫或結構描述範圍的許可授予或撤銷給指定的使用者或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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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無法將範圍許可授予使用者群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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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或撤銷限定範圍的權限會變更範圍中所有目前和未來物件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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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許可和物件層級許可彼此獨立運作。例如,使用者將在下列兩種情況下維護資料表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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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料表 schema1.table1 SELECT上授予使用者,並在 schema1 上授予SELECT範圍許可。然後,使用者已SELECT撤銷結構描述結構描述1 中所有資料表的 。使用者保留 SELECT schema1.tabl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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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料表 schema1.table1 SELECT上授予使用者,並在 schema1 上授予SELECT範圍許可。然後,使用者已SELECT撤銷 schema1.table1 的 。使用者保留 SELECT schema1.tabl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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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授予或撤銷限定範圍的權限,您必須符合下列其中一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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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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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該權限授予選項的使用者。如需授予選項的詳細資訊,請前往 中的 WITH GRANT OPTION 參數G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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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範圍的權限只能授予或撤銷已連線資料庫的物件,或從資料共用匯入的資料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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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使用範圍許可,在從資料共用建立的資料庫上設定預設許可。被授予共用資料庫限定範圍權限的取用者端資料共用使用者,將自動獲得新增到生產者端資料共用之任何新物件的那些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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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者可以將結構描述內物件的範圍許可授予資料共用。(預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