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 Amazon MQ for RabbitMQ 引擎版本 - Amazon MQ

本文為英文版的機器翻譯版本,如內容有任何歧義或不一致之處,概以英文版為準。

管理 Amazon MQ for RabbitMQ 引擎版本

RabbitMQ 會根據語義版本控制規格將版本號碼組織為 X.Y.Z。在適用於 RabbitMQ 實作的 Amazon MQ 中,X表示主要版本、代表次要版本,並YZ表示修補程式版本號碼。如果主要版本號碼發生變更,Amazon MQ 會將版本變更視為主要版本變更。例如,從版本 3 .13 升級到 4 .0 被視為主要版本升級。如果只有次要或修補程式版本號碼變更,則會將版本變更視為次要變更。例如,從版本 3 升級。 一. 二十八至三. 12 .13 被視為次要版本升級

適用於 RabbitMQ 的 Amazon MQ 建議所有代理程式使用最新支援的次要版本。如需有關如何升級代理程式引擎版本的指示,請參閱升級 Amazon MQ 代理程式引擎版本

重要

Amazon MQ 不支援串流。啟用此功能標誌並創建流將導致數據丟失。

Amazon MQ 不支持使用結構化日誌記錄JSON,在 RabbitMQ 3.9 中引入

適用於兔子 MQ 的 Amazon MQ 上支援的引擎版本

Amazon MQ 版本支援行事曆會指出代理程式引擎版本何時終止支援。當某個版本終止支援時,Amazon MQ 會自動將此版本上的所有代理程式升級到下一個受支援的版本。此升級會在代理程式的排定維護期間內進行,在 end-of-support 日期後的 45 天內進行。

Amazon MQ 在版本到達支援結束前至少提供 90 天的通知。我們建議您在此 end-of-support 日期之前升級您的經紀商,以防止任何中斷。此外,您無法在支援結束日期的 30 天內,在排程終止支援的版本上建立新的代理程式。

兔子 MQ 版本 終止 Amazon MQ 的支援
3.13 (建議使用)
3.12
3.11
3.10 2024年10月15日
3.9 2024年9月16 日

當您建立新的 Amazon MQ for RabbitMQ 時,您可以指定任何支援的 RabbitMQ 引擎版本。如果您在建立代理程式時未指定引擎版本號碼,Amazon MQ 會自動預設為最新的引擎版本號碼。

引擎版本升級

您可以隨時手動將代理程式升級到下一個受支援的主要或次要版本。當您開啟自動次要版本升級時,Amazon MQ 會在護時段期間將代理程式升級到最新支援的修補程式版本。

如需手動升級代理程式的詳細資訊,請參閱升級 Amazon MQ 代理程式引擎版本

對於使用引擎版本 3.13 及更新版本的所有代理程式,Amazon MQ 會在維護期間管理升級至最新支援的修補程式版本。

重要

RabbitMQ 只允許增量版本更新 (例如:3.9.x 至 3.10.x)。您無法在更新時略過次要版本 (例如:3.8.x 至 3.11.x)。

單一執行個體代理程式會在重新啟動時離線。對於叢集代理程式,鏡像佇列必須在重新開機期間同步。佇列越長,佇列同步處理程序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在佇列同步處理期間,取用者和生產者無法使用佇列。佇列同步處理程序完成後,Broker 會再次變為可用。為了將影響降到最低,我們建議您在低流量時間進行升級。如需版本升級最佳作法的詳細資訊,請參閱Amazon MQ for RabbitMQ 最佳實踐

列出支援的引擎版本

您可以使用describe-broker-instance-options AWS CLI 指令列出所有受支援的次要和主要引擎版本。

aws mq describe-broker-instance-options

若要依照引擎和執行個體類型篩選結果,請使用 --engine-type--host-instance-type 選項,如下所示。

aws mq describe-broker-instance-options --engine-type engine-type --host-instance-type instance-type

例如,若要篩選 RabbitMQ 和mq.m5.large執行個體類型的結果,請取代 engine-typeRABBITMQinstance-typemq.m5.lar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