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和小计
在表格和数据透视表上,您可以配置总计或小计的显示方式。表可以在视觉对象顶部或底部显示总计。数据透视表可以在行和列上显示总计和小计。
在 QuickSight 中将总计和小计添加到表格和数据透视表
您可以将总计列添加到表格和数据透视表视觉对象,也可以将小计列添加到数据透视表视觉对象。
显示或隐藏数据透视表的总计和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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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显示总计,请打开属性窗格,然后选择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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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显示行的总计,请打开行开关。总计显示在视觉对象的底行上。选择冻结总计,即可让总计在滚动查看表格期间始终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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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显示列的总计,请打开列开关。总计显示在视觉对象的最后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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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显示总计,请打开属性窗格,然后选择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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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显示行的小计,请打开行开关。总计显示在视觉对象的底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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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显示列的小计,请打开列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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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级别,请选择下列选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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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最后仅显示图表层次结构最后一个字段的小计。这是默认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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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全部即可显示每个字段的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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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自定义即可自定义要显示小计的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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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行总计添加到表格或数据透视表视觉对象后,您还可以选择将总计定位在视觉对象的顶部或底部。您也可以更改数据透视表列总计的位置。
定位表格或数据透视表的行或列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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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性窗格中,选择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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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在行中选择显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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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在列中选择显示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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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在行菜单中打开定位下拉菜单,选择要显示总计的位置。选择顶部将总计定位在表格顶部,选择底部将总计定位在表格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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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在列菜单中打开定位下拉菜单,选择显示总计的位置。选择左侧将总计定位在表格左侧,选择右侧将总计定位在表格右侧。
您无法更改数据透视表视觉对象小计的位置。如果数据透视表使用层次结构布局,则小计行位于表格顶部。表格式数据透视表的小计显示在表格底部。
自定义总计和小计标签
您可以重命名表格和数据透视表视觉对象中的总计,以便账户读者更好地了解上下文。默认情况下,总计和小计显示时不带标签。
重命名表格或数据透视表视觉对象中的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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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性窗格中,选择总计或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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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签中输入要在总计中显示的单词或短语。
在数据透视表中,您还可以将标签添加到列总计和小计。为此,请在列部分的标签中输入单词或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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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选)在表格式数据透视表中,您还可以将组名添加到小计。要将组名添加到行小计,选择标签字段旁的加号(+)图标即可添加所需的组名参数。您也可以在此字段中输入单词或短语。
您还可以为表格和数据透视表视觉对象的总计和小计标签更改文本大小和字体颜色。
设置总计和小计文本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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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性窗格中,选择总计或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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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本执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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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定义文本大小,请选择文本大小。您可以选择超小或超大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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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更改字体颜色,请选择 Abc 颜色图标,然后选择一种颜色。您可以选择系统提供的颜色,将单元格文本颜色重置为默认颜色,或者创建自定义颜色。
在数据透视表中,您还可以为列总计和小计添加格式文本。为此,请在列部分重复上述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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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和小计的背景颜色
自定义总计和小计的背景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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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性窗格中,选择总计或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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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背景,选择背景颜色图标,然后选择一种颜色。您可以选择系统提供的颜色,将背景颜色重置为默认颜色,或者创建自定义颜色。
在数据透视表中,您还可以为列总计和小计添加背景颜色。为此,请在列部分为背景选择背景颜色图标。
总计和小计边框
自定义总计和小计的边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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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性窗格中,选择总计或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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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边框执行以下一项或多项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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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定义所需的边框类型,请选择边框类型图标。您可以选择无边框、仅添加水平边框、仅添加垂直边框或添加所有边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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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定义边框粗细,请选择边框粗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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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定义边框颜色,请选择边框颜色图标,然后选择一种颜色。您可以选择系统提供的颜色,将边框颜色重置为默认颜色,或者创建自定义颜色。
在数据透视表中,您还可以为列总计和小计添加边框。为此,请在列部分重复上述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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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总计和小计样式设置应用于单元格
在数据透视表中,您可以将应用于总计的任何文本、背景颜色和边框样式设置应用于同一列或同一行的单元格。数据透视表使用的布局不同,行小计的显示方式也有所不同。在表格式数据透视表中,显式小计标题显示在视觉对象上方。在层次结构数据透视表中,显式小计标题则不会显示。相反,作者使用设置视觉对象格式菜单将小计样式设置应用于各个字段。折叠标头无法设置为小计样式。
将总计和小计样式涉资应用于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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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性窗格中,选择总计或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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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样式设置应用对象,选择要应用小计样式设置的视觉对象。可从以下选项中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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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从所有单元格中移除样式设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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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标头:将样式设置选项应用于数据透视表中的所有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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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单元格:将样式设置选项应用于数据透视表中的非标头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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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头和单元格:将样式设置选项应用于数据透视表中的所有单元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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